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工艺美术青年工作者创新创作热情,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青年工艺美术领军人才,助力江西工艺美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下开展首届“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工作。现就做好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不超过20名。
二、表彰奖励办法
(一)择优推荐参加由省科协组织的“江西青年科技奖”评选。
(二)召开表彰大会,向获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向获荣誉称号者所在单位通报表彰决定。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各设区市工艺美术学会推荐属地范围内的申报者,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会员申报者;高校、企业推荐本单位申报者。
(二)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推荐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和指导做好首届“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申报者推荐、自荐工作。
四、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推荐要求、推荐办法、评选办法
详见《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附件1)和《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推荐表》(附件2)。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职称 2.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 3.江西省工艺美术家4.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 5.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式五份到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同时报送PDF电子版。
(二)纸质版推荐材料包括盖章、签字齐全的《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及有关附件,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目录。
2.与《推荐表》相关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有关证件,科研成果及有关鉴定、评价、论文、专著、重要奖励、重要荣誉、重要成就、重要贡献、馆藏等证明材料。有关附件请按《推荐表》中涉及的顺序排列。
3.个人自荐的,另附两位正高职称或国家级大师推荐。专家应提供有关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单 位: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511号(原省政协大楼509室)
联系人:李 敏
电 话:15179809668 0791-86847073
现场创作、参评作品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管理办法
2.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3.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
“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表彰和奖励为我省工艺美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章程》,设立“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荣誉称号。
第二条 “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二)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艺美术领域取得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工艺美术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获奖,或被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工艺美术馆收藏。
3.在工艺美术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在江西省内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职称 2.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 3.江西省工艺美术家4.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 5.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三条 “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选每两年一届,每一届表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得者不重复表彰。
第四条 “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的推荐、申报办法:
(一)推荐办法
1.单位推荐
省直、各地市工艺美术学会、协会、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推荐申报者,由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政治部门在《推荐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工作者可个人自荐,须有两位相关领域、不同单位的正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或国家级大师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
3.推荐责任和注意事项
推荐单位和个人对被推荐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推荐意见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申报办法
根据当年度下发的推荐《通知》要求,被推荐人填写《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推荐表》并与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一式五份到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
第五条 组织领导
(一)设立“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审委员会”,决定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审议《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管理办法》,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指导“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审工作,审批评审结果。
(二)“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选方案》,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评审、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评审委员会领导同意后确定列入初评的候选人名单。
(二)初评。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并确定终评候选人名单。
对通过个人自荐渠道申报并进入终评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向候选人所在单位发函等方式,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作风学风、道德品行等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有关问题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三)终评。评审委员会召开终评会议,确定拟表彰名单。
(四)公示。终评确定的拟表彰名单在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奖励办法
(一)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荣誉证书。
(二)向获奖者所在单位通报表彰奖励决定。
(三)择优推荐参加“江西青年科技奖”评选。
第八条 “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保证评选质量。
第九条 严格维护“江西省青年工艺美术杰出人才”评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发现并证实推荐材料填报不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候选人存在政治和学风、职业道德等问题,立即取消其资格,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已经表彰的,取消其荣誉,收回有关证书,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