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台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展会——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海峡两岸文博会”),为两岸文化交流最为频繁且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对接平台。
为加大海峡两岸文博会在两岸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对接的影响力,秉承海峡两岸文博会“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两岸文化交流融合”的宗旨,推动海峡两岸工艺产业的共同发展,整合两岸工艺评奖合作系统,形成两岸统一的艺术品价值认定标准,特此制定评奖方案如下:
一、评奖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两岸权威机构共同制订评审规则;
(三)两岸专家共同评选。
二、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台湾工艺之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对外联络部
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台湾工艺之家协会
(四)支持单位: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福建省工艺美术研究院、雅昌艺术网
三、评委组织方式:
三家主办单位共同推举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审委员须具有评审国家级或国宝级大师的资质和经验,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负责对评选专家资质进行统一审核。评审委员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与申报者或作者有近亲属关系者,不得作为本届评选委员会成员。
四、参评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参评范围:
第一类:陶瓷工艺品;
第二类:木雕工艺品;
第三类:玉/石雕工艺品;
第四类:综合工艺品。
(二)参评对象:面向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大师、国/省级工艺名人、国/省专项工艺大师征集作品,也可由工艺美术机构或工艺美术院校推荐作品参评。
(三)参评要求:
凡本人创作的符合上述评选范围的工艺精品,具有自主创新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均可参评(属珍稀保护的材料要有合法来源证明)。作品必须技艺精湛、富有创新精神或深具传承意义,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每位参评人员或组织最多申报3件(套)作品,选送作品规格以横1米×宽1米×高1米为限,平面性作品或编织类作品以横宽1米×高2米为限:
1、初评:申报者须提供作品的参评申报表,述明参评作品艺术创作特点文字及照片(照片须为作品原作实体拍摄、至少一张,请自取不同作品角度拍摄,须彩色相片或彩色电子输出图片,画质必须清晰,首选专业摄影)。书面报名数据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2、终评:组委会将组织举办入围作品展,展览期间进行终评。初评入围者须送作品原件到达展览现场(厦门会展中心)参与展览。展览时间为10月24日至27日,为期4天。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初评
评审专家组经过初评程序将从全部报名作品中,按四大类遴选入围作品,并颁发入围证书。
(二)终评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规则,评出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华工艺精品奖”,四大类作品的金、银、铜奖、最佳创意、最佳技艺、最佳传承奖分别按参奖作品数量的约8%(金)、15%(银)、15%(铜)、3%(最佳创意)、3%(最佳技艺)、3%(最佳传承)进行评选。
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颁发加盖有“第七届海峡两岸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及“台湾工艺之家协会”公章的获奖证书。
五、奖项收费
1、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作者参评费用。
2、收取获奖奖杯、证书材料费用:金奖800元;银奖600元;铜奖300元;最佳创意奖、最佳技艺奖、最佳传承奖各600元。
六、评奖活动程序及评审规则
(一)评奖程序
1、报名征集
即日起面向两岸工艺界人士进行征集,个人报名征集于9月7日截止,各省市团体报名征集于9月22日截止。各主办单位分别征集并受理参评者报名。报名者可自愿报名,也可由地方学会或协会推荐。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负责对参评者的身份、报名作品真实性数据与完整性等信息进行审核,未符规定者丧失申请评奖资格。
2、作品初评
(1)2014年9月8日至14日,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与“台湾工艺之家协会”分别针对大陆及台湾征集的作品数据组织评奖委员会的评委专家进行初评,评选表经评委本人签字后生效。
(2)2014年9月15日,评奖委员会将专家评选结果(电子版数据)汇总至海峡两岸文博会公司,由海峡两岸文博会公司负责汇总、统计出入围作品。
(3)201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由主办单位通知大陆地区参评入围者相关终评事项,将入围作品在指定时间内送抵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指定收件点,参加入围作品展及终评。
(4)台湾方面入围作品由台湾工艺之家协会统一收集、组织,在指定时间内送抵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展会指定收件点参加入围作品展及终评。
(5)作品寄送之运费、保险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3、作品入围展览及终评
(1)201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统计整理入围作品清单;
(2)2014年10月23日,入围作品送件、布展;
(3)2014年10月24日至27日,入围作品展览、评奖;
(4)2014年10月27日,颁奖仪式。
(二)评奖规则
采取投票方式和计分方式,具体评奖方案由两岸主办单位共同制定。
七、展览及推广宣传
(一)初评入围的作品由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组委会于厦门会展中心举办入围作品展统一展出(展出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至27日,展出期间参评者不得要求取回作品)。
(二)初评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协助推广,并组织高端客商参会,或联合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参赛作者可在报名表中体现订价。
(三)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组委会将通过网站、媒体、记者会等多种渠道进行评奖活动、相关作品的宣传推广,扩大两岸影响力和知名度。
八、其他事项
(一)保险:参加入围作品展的作品需依照自定义之产品价格事先自行办理保险,以确保参评过程发生之产品损毁可获得理赔,主办单位不负损毁之赔偿责任。入围作品将参加2014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文博会现场展出,展出期间组委会将依每件作品20万(人民币)为上限金额办理展品保险。
(二)产品著作权:通过评奖的作品,作者保有作品著作财产权,作为宣传推广需要,主办单位对参评者及作品数据有应用于展览、摄影、编辑、商业出版及宣传用途之权利,申请者不得有异议。
(三)如有抄袭、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或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参评者与参评作品,一经检举,并由评奖组委会核查认定属实,主办单位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凡送件申请评奖者视为同意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九、联络信息
本次评奖活动介绍可至【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官方网站: www.cccifair.org下载,各评奖主办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一)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对外联络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北甲地路6号院玺萌丽苑3-8-1
邮编:100054
办公室电话:010-63562581 传真:010-63562511
联系人:李菲 手机:13901150416
(二)台湾工艺之家协会
地址:台湾南投县草屯镇中正路573号
办公电话:049-2318250
联系人:吴姿蓉 0978000936
电子邮箱: tw.crafts.workshop@gmail.com
(三)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共享楼203室
邮编:361012
办公室电话:0592-5371957 传真:0592-5371958
联系人:郑瑶苹 手机:13599513503
附件2: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华工艺精品奖”参评申报表(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