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会员:
为了加强我省工艺美术创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促进江西省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工艺美术人才,经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意,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江西省工艺美术家”的评审活动。现将有关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省户籍,从事工艺陶瓷、工艺雕刻、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工艺美术设计制作,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信誉记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取得江西省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高级工艺美术师、江西省高级技师资格者;
不具备上述资格,但具有国家级大师两人联名推荐并证明其连续从事工艺美术工作30年以上者。
2、参加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学(协)会、省(直辖市)工艺美术学(协)会举办的各项评比活动以及省、直辖市政府部门举办的各项工艺美术类评比活动,并获得金、银、铜奖者。
3、在国家工艺美术馆、美术馆、博物馆、江西工艺美术馆、江西省博物馆有作品收藏并有收藏证书者。
4、在省(区)、直辖市、国家一级工艺美术学(协)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不低于两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7日
2、报名地点:南昌市东湖区五纬路286号经纬府邸9栋106号(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3、申报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张金萍 13807095847 0791-86847489(办)
黄 捷 18907006036 0791-86833812(办)
申报材料及相关事宜
一、 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验证)
1、申报者须填写《江西省工艺美术家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五份;
2、申报者的户口、个人身份证、个人简介、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一式五套);
3、如有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4、上报《申报表》等书面材料、其他附件的同时,还应报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申报作品
1、近期创作、能充分体现作者艺术水平或工艺水平的作品2件套(必须配置锦盒,包装完整);
2、凡进入复评者,将进行现场技艺考核(瓷白胎由学会统一提供,颜料、工具等由作者自备);
3、凡入选为“江西省工艺美术家”称号者,参评作品由学会选留1件,另1件退回作者本人;
4、凡入选为“江西省工艺美术家”称号者,将在江西日报、《江西轻工》杂志之《工艺美术大观》和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5、未能入选者,参评作品全部退回作者本人。
三、评审及相关费用
1、参加评审的个人,学会会员需交纳评审及相关费用3000元,非会员需交纳评审及相关费用3500元。
2、凡未入选“江西省工艺美术家”称号者,扣除200元相关费用后,余款全部退回作者本人。
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