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刺绣艺术工作者:
为促进我国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17号)的精神,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作为国内工艺美术的最高学术团体,为表彰刺绣艺术类技艺人员在继承传统、发展创新及其在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决定于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期间,开展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荣誉称号的评选、授予工作(附件1)。根据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文件《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关于开展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工美学[2012]07号)要求,经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意,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决定按照评选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江西实际情况,开展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及推荐工作的时间安排:
1、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涉及的个人户籍、学历、职称、业绩等内容,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送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办公室;
2、学会按有关要求组织审核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申报作品照片,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信、齐全、有效。
3、学会经周密筛选,择优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及推荐材料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刺绣艺术大师”评选办公室。
二、学会将收取报名、择优筛选等组织费用每人300元。
三、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五纬路286号经纬府邸9号楼106#(江西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艺术中心内)
联系人及电话: 张金萍 13807095847
附件1: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评选办法(请点击此处下载../uploadfile/2012032817411773499.doc)
附件2: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申报评审表(请点击此处下载../uploadfile/2012032817423073499.doc)
附件3: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文件《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关于首届“中国刺绣艺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